焦作市格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10000吨废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公示
发布时间:2021-07-29 浏览次数:1111
焦作市格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10000吨废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及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要求,现就《焦作市格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10000吨废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公示,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格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10000吨废催化剂项目
建设单位:焦作市格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珠江大道48号
建设性质:新建
项目总投资:1000万元
建设内容及规模:本次工程租用河南省格林沃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厂房,进行废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处理,处理规模为1万吨/年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焦作市格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乔保江
联系地址: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珠江大道48号
联系电话:15978756576
三、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单位: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工
联系地址:郑州市文化路97号
联系电话:63888651-8111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(1)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
《焦作市格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10000吨废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》
公示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ozaYVw_K5fnkjKW1TQsrVQ
提取码:1fix
(2)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纸质版存放在建设单位,广大公众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阅。
五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焦作市格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10000吨废催化剂项目厂址周边可能受其环境影响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。
六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示期内,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、企事业单位等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、传真、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述个人的意见和建议。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